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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秋明,代为履行「光大证券」董事长职务,董事长、监事长辞职

https://www1.hkexnews.hk/listedco/listconews/sehk/2022/0420/2022042000166_c.pdf


光大证券(06178.HK)于4月20日发布公告,董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收到董事长闫峻先生、监事长刘济平先生的辞职报告。


因工作调整原因,闫峻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、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职务。闫峻先生已确认,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,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。
因工作调整原因,刘济平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长、监事及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。刘济平先生已确认,其与本公司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,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。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,闫峻先生、刘济平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,其辞职分别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时生效。

 

经本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,由公司董事、总裁刘秋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,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;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,由公司监事吴春盛先生代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,直至本公司新任监事长选举产生为止。

 


资料显示,刘秋明,1976年出生。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,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。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负责人,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,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执委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,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等职。


根据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》(「上市规则」)附录十四《企业管治守则》第二部分第C.2.1条,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,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。在公司执行董事、总裁刘秋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期间,尽管有偏离上市规则守则条文的情况出现,在董事会(由1名执行董事、6名非执行董事、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)的监督下,董事会具备适当之权力制衡架构,可提供足够制约以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。

 

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关于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报道。目前,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变化,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。新任董事长和监事长人选正在遴选中,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要求,尽快履行公司治理程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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